江南都市报讯 兰春、全媒体记者范晶报道:“之前说好可以送万元床垫,现在无法兑现了?疑似遭遇‘李鬼’。”南昌市民况女士向本报反映,丛一楼装饰集团装饰家居美学馆涉嫌欺诈消费者。日前,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投诉

装修公司承诺赠送床垫却迟迟不兑现

去年10月,况女士得知丛一楼装饰家居美学馆推出装修优惠活动,支付2万元定金后可获赠一张价值万元的床垫。“我正好有装修需求,经朋友介绍与该美学馆的徐微取得联系。徐微自称为丛一楼装饰集团软装部的设计师,在承诺赠送床垫的基础上又帮我申请软装八折优惠。”况女士说,她见优惠力度挺大,便与对方签订了一份协议,并支付2万元定金。同年12月5日,签订正式装修委托协议。不过,其间由于种种原因装修预算金额由10万元降至2万余元。

况女士没想到,随着装修进度的推进,在享受八折优惠后赠送床垫却迟迟未兑现。况女士还发现,定金协议上双方约定软装八折优惠和赠送床垫,但装修委托协议却仅注明软装八折优惠。不仅如此,两份协议中乙方装修公司系南昌市珑壁软装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珑壁软装”),而非丛一楼装饰,“难道是遇到了‘李鬼’?”

调查

经办人:消费金额减少赠送无法兑现

对于况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珑壁软装股东为聂海华,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监事为朱跃有。不过聂海华还参股多家名为丛一楼的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朱跃有表示,聂海华是丛一楼装饰的股东,珑壁软装是其个人开设的公司,不是所谓软装部,两家公司之间并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但有合作。

随后,记者与徐微取得了联系。徐微解释说,当时签订定金协议时,况女士的装修预算有近10万元,如果按这个预算执行是可以赠送床垫的。但她后期减了很多装修项目,装修消费金额仅剩2万余元,赠送就无法兑现。

珑壁软装相关负责人曹婷表示,一般情况是以装修委托协议约定为准,因为定金协议优惠内容是以当时预算来估计的,若在后期双方签订装修委托协议时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定金协议全部优惠才能转为装修委托协议条款。

律师

装饰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

对于况女士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曾毅律师。曾毅认为,珑壁软装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因为两家公司是独立关系,定金协议和装修委托协议约定的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定金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优惠方案的细则,保留相关宣传资料、纸质优惠方案等材料,便于后期出现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馈至南昌市红谷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洲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核实调查此事。4月18日,况女士来电告诉记者,双方目前已达成赔偿协议,珑壁软装同意就赠送床垫一事赔偿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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