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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刘玥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刘宇琦报道:“我一定踏踏实实考证,持证上岗,这是对孩子们负责,也是对我自己负责。”近日,在莲花县检察院一起案件公开听证会现场,李某在不起诉决定宣布现场向检察官说道。

江某与李某应聘至某小学任教时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此后,两人相继在网上通过严某某(已判决),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伪造的教师资格证。

检察官认为,江某、李某购买伪造的教师资格证的行为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但综合考虑两人均未使用所购买的伪造的教师资格证,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等原因,莲花县检察院拟对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听证员经分析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两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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