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能否起诉股东出资不足

公司能起诉股东出资不足。实收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回出资或者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全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及时支付不足部分,并要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

股东出资不足应该如何处理

股东出资不足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不足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

出资不足和出资不实的区别

出资不到位和虚假出资都是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一种表现形式,两者都是虚假出资不实的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有权请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必要的时候,可以将该股东除名,虚假出资是指根本就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而未履行出资义务是指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从广义上来看,包括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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