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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7日电(记者欧阳洁)中国银保监会近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订立信用卡合同时,提示说明收取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等条款,以明显的方式向客户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通知》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分期业务期限不得超过5年。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针对联名卡业务,《通知》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由联名单位直接或变相代为行使信用卡业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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