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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联合发布《关于城西科创大走廊实施差异化购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城西科创大走廊范围内实施差异化购房政策。
通知明确,此次差异化购房政策的实施范围为城西科创大走廊内的所有镇街,包括五常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良渚街道、蒋村街道、三墩镇、文新街道、古荡街道、灵隐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锦城街道、板桥镇和玲珑街道等镇街。
自政策发布起,实施范围内领取预售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应提供不少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定向供应给在实施范围内稳定就业或落户满一定年限的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高层次人才无房家庭,以及在实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经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认定的人才无房家庭;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的无房家庭;连续缴纳社保或落户满24个月的其他家庭。
除按规定定向供应的房源外,其余不高于准售房源总套数50%的房源按现行规则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