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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记者从“绍兴发布”官微获悉,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正式颁布《关于明确住宅项目取消户内全装修相关管理细则的通知》。


根据通知,2022年9月1日前受让土地,且未享受容积率奖励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经开发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取消住宅户内全装修,包括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但尚未预售或已经预售但实际未销售(包括已经销售尚未网签,且买卖双方经协商取消合同的),可按单张预售许可的楼栋为最小单元提出申请。


项目取消户内全装修是指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户内装饰装修部分的所有内容,实行毛坯交付,同时明确建筑平面施工图内表示的装修内容由购房人自行负责。


已享受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的房地产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且已实际预售的(以网签为准);土地出让合同明确要求实施全装修的配建人才房、回购房、租赁住房,应按合同配建要求执行,不在取消户内全装修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