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记者 孟双奎 沈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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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暂为25386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410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910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2023年沈阳市有关统计数据尚未公布,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还有可能对缴存基数上限进行调整,所以目前只是暂定为25386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太低,也不能过高,上限一般是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而下限一般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辽宁省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年度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则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执行的。


近些年来,随着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部分城市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也随之上调。有媒体统计,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厦门、昆明、佛山等数十座城市都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其中广州、深圳等地上调幅度在3000元左右,调整的幅度相当大。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全部进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可以在个人买房或者退休等情况下一次性提取。从某种角度来看,相当于变相涨工资。另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商贷低,如果职工购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具有极高的贷款优势,所以缴存基数上调对个人而言是有利的。


根据通知,2023年度,各缴存单位可在5%至12%之间自主确定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应相同,且应为1%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