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最新通知称,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在杭州市等34个市、县(市、区)开展城市试点工作,在上城区老城区传统风貌保护更新等52个片区开展片区试点工作,在拱墅区拱宸桥运河沿岸活力重塑等72个项目开展项目试点工作。


这份《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要聚焦城市更新重点,注重城市更新方式方法创新,积极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可持续模式、配套制度政策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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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


●探索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城市体检工作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强化对城市、社区、小区、建筑等不同尺度更新的指导和管控,提出精细化的设计条件,作为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的重要依据,完善存量用地和建筑管理政策。


●探索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坚决防止大拆大建。


●探索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联动、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完善退出机制。


●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全链条管理制度。


●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实施路径,对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既有建筑类项目,探索建立不具备现行执行标准条件下的实施要求。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表示,创新市场化投融资模式,支持设立城市更新专项基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拓宽城市更新资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