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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通知提出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银川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缴存余额倍数、公积金使用次数等核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前提下(贷款申请时执行标准的基础上),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

同时,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新建商品房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已结清,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调整至20%。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结合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降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通知还提出,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施行差别化监管额度,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加快处置化解问题楼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正负零”预售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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