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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新了“莞e认购”小程序的“温馨提示”,东莞限购区域(莞城、东城、南城、万江、松山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10%。
调整后: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有1套住房或有一次房贷记录,原贷款已结清,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未结清的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
调整内容为:
经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为配合东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自2022年8月26日零时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莞市限购区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
一、对贷款购买首套非普通住房(无房屋登记信息、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具体由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
二、对拥有1套住房或有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原购房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30%;原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此外,符合“在2022年8月26日前(不含8月26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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