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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在引进和培育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创新推广生产规模经营模式、加大对规模化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发挥基层组织和农业龙头带动作用等方面发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

本报讯(记者王露橦通讯员王彦彬)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全市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计划到10月底,新完成千亩以上土地规模经营面积100万亩。

据介绍,我市将在引进和培育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创新推广生产规模经营模式、加大对规模化经营的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水平、发挥基层组织和农业龙头带动作用等方面发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引领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在引进和培育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方面,我市将积极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体,重点扶持农业生产规模企业,支持供销合作社依托社内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推进滴灌节水为突破口和发力点,立足耕、种、管、收、贮、售全产业链,逐步完成整县、整乡、整村流转土地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全产业链管理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效率。

在创新推广生产规模化经营模式方面,我市将把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重要方式,充分发挥农业托管服务先进组织示范带动作用,推行“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社会化服务,建立公平、合理、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市、县两级将对在我市实施的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项目,在资金、项目安排上,根据申报条件,优先支持千亩以上规模化经营主体。优先在千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项目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跟踪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主体及农业托管服务组织的融资需求,实施常态化银企对接,鼓励农担公司重点针对担保额度在50万元以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探索“增信基金+农担”政担合作业务模式,鼓励绿色审批。

全市范围内,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我市将结合创建情况,择优打造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进行试点培育,树立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县域样板。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引导作用,以基层党支部为核心,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经营优势,促进小农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结牢利益纽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规范土地流转,坚持以自愿为基础,鼓励引导适度规模经营;推广使用省统一的制式合同,鼓励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推行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制度和农地租赁保障金制度、“先付租金、后用地”制度,维护小农户土地承包权和租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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