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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日,粤海科技(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深圳冠利特订立搬迁补偿协议,据此,粤海科技同意向深圳冠利特移交现有物业(由粤海科技拥有,位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作深圳冠利特将承接重建项目的其中一幅地块上),而深圳冠利特则同意:(1)支付补偿款及总过渡安置费(2)向粤海科技交付深圳冠利特将于重建项目用地上兴建的新住宅单位

由于搬迁补偿协议项下拟定安排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适用百分比率均低于25%,搬迁补偿协议项下拟定安排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此外,由于粤海科技须根据搬迁补偿协议的条款向深圳冠利特移交现有物业,粤海科技将不再需要粤海悦生活(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据第二份石岩厂房物业服务合同就现有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于2022年9月1日,粤海科技向粤海悦生活发出通知,提早终止第二份石岩厂房物业服务合同,自2022年9月30日起生效。

该集团指,出售的物业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第五工业区的4层高厂房,总楼面面积4217.03平方米,于6月30日日未经审核公允值约1049.8万元人民币(约1197.2万港元),将获补偿和过渡安置费料共约350万元人民币(约400万港元),以及重建项目兴建的住宅楼宇总楼面面积1989平方米的若干商品住宅单位,拟将搬迁补偿用作一般营运资金,预期新住宅单位将可供销售。考虑到现有物业已空置多年,搬迁补偿协议带来成本及风险极微的良好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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