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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亦庄新城台马地区商品住房管理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通州区台湖、马驹桥地区(约78平方公里)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执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住房政策有关规定。

2015年,通州实行“双限”政策,北京市住建委、通州区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

明确购房人在通州区购买商品住房,除符合北京现行限购政策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四类家庭:

北京籍无房;

已有1套住房的通州户籍家庭,落户通州3年(含)以上;

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家庭,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缴社保或个税;

在京无房的外地户籍,需近3年在通州区连缴社保或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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