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心发布《广州市“十四五”现代物流枢纽及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广州市行政辖区,现状土地总面积约为7250平方公里(未含海域面积)。


(相关资料图)

规划对象:依托物流枢纽形成的“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包括交通用地、物流用地、相关产业用地、商业用地、配套居住用地等。

规划目标:通过优化物流产业空间布局、多种方式增加土地供应,提升物流产业用地效率和物流产业集聚水平,强化现代物流发展基础,提升国际物流中心与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实现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降低社会物流和交易成本,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面貌。

《规划》提出,建设5个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和10个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其中:

1、5个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及功能定位

● 广州空港物流枢纽

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及其北端区域、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亚太航空物流中心、临空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

● 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

依托南沙港区、南沙港站、南沙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华南江海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基地,高水平提升国际航运枢纽。

●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

围绕增城西铁路站场,建设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大湾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形成大湾区珠江东岸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组织中心。

● 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

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朗货站、江村编组站,打造商贸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亚欧跨境物贸支点、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国家铁路多式联运基地。

● 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

依托京广铁路源潭站,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大湾区现代供应链枢纽和城市生活分拨中心。

2、10个大型交通物流枢纽

白云神山物流枢纽、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黄埔新港物流枢纽、下元物流枢纽、花都港物流枢纽、花都狮岭物流枢纽、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小虎沙仔物流枢纽、从化明珠物流枢纽、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现状土地总面积约为 7250 平 方公里(未含海域面积)。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 2021-2025 年。 

规划对象 

依托物流枢纽形成的“交通+物流+产业”融合空间,包括交 通用地、物流用地、相关产业用地、商业用地、配套居住用地等。

物流枢纽布局及集聚发展范围 

在《广州市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以5 个特大型物流枢纽为核心、10 个大型物流枢纽为骨架、若干物流骨干节点为补充的“5+10+N”物流枢纽空间布局体系基础上,配合划定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并明确其功能定位、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等。强化各大枢纽之间的联动合作,适应水陆联运、海空联运等新型物流运输方式。

一、确定特大型物流枢纽布局

特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 5 个,包括广州空港物流枢纽、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

1广州空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及其北端区域、机场综合保税区南区,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亚太航空物流中心、临空经济产业创新示范区。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机场高速、大广高速、机场第二高速、机场大道等道路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 8053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在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机场核心功能区、临空物流产业区、综合保税区、航空装备产业区、临空智造产业区、生命健康产业区、临空经济商务区、综合配套区等产业功能组团。按组团特点,集聚发展冷链物流、保税物流、电商物流、邮政快递等航空物流集群产业,航空零部件、机载设备及系统、航空器整机等航空装备集群产业,生物医药、新型医疗器械制造等生命健康集群产业,智能制造、通信设备、集成电路等临空智造集群产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组织申报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试点和建设白云机场电子货运试点;完善机场综合保税区功能,研究规划在北端机场综合保税区建设全球人道主义应急基地分拨副中心;积极推进将广州空港经济区纳入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范围。推进空港枢纽机场内外物流设施、产业组团一体化发展,全面建设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加快实施机场内货站改扩建,建设东西货运区一级货运设施、综保区南航一级货运设施、西区海关查验平台、航空物流综合信息平台、智慧货检设施等,提升机场物流综合作业能力。支持空港枢纽发展临空敏感型航空装备、生命健康、临空智造三大主导产业,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制品分拨中心、航空跨境产业园项目(航材分拨中心)、海运空运物流供应链基地、国际冷链产品交易中心等企业总部、产业发展基地等项目,促进临空产业集聚发展。

2.广州南沙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南沙港区、南沙港站、南沙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华南江海公铁多式联运示范基地,高水平提升国际航运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由龙穴岛、万顷沙保税区、万顷沙铁路物流基地等组成,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358 公顷。规划龙穴岛北部预留发展区物流功能,同时也支撑南沙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在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临港物流区、综合保税区、海铁联运物流产业区、临港产业区等产业集聚区,并预留物流产业组团拓展空间。重点发展海铁联运业务;集聚发展保税物流、冷链物流、汽车物流、电商物流、应急物流等航运物流业,驳船代理、船舶交易、航运金融、海事法律、航运仲裁等航运服务业,智能与新能源汽车、航运装备制造与维修、保税加工等临港先进制造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广州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试点,积极申请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完善国际航运枢纽设施,积极推进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粮食及通用码头扩建工程投产使用,建设广州港环大虎岛公用航道工程、桂山锚地扩建工程、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等港航项目,推进实施广州港20 万吨级航道工程、南沙港区五期工程。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推进南沙全球人道主义应急仓库和枢纽、广州南沙国际物流中心、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智能汽车生产及研发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航运物流、保税物流和临港先进制造联动发展。

3.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围绕增城西铁路站场,建设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大湾区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形成大湾区珠江东岸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业供应链组织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西福河、增佛高速、新新公路、广汕公路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75.82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在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先行起步区、公铁物流联运功能区、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区、综合配套区等21功能组团,并预留未来产业组团拓展空间。重点发展公铁、空铁联运业务。集聚发展现代供应链物流、异地航空物流、冷链物流、大宗商品物流、跨境电商物流、应急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高端医疗仪器制造、服装制造等先进制造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组织申报生产服务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试点,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示范物流园区。推进起步区及枢纽物流功能区建设,建成智慧物流园、展示交易中心等项目。

4.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公铁联运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朗货站、江村编组站,打造商贸型和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亚欧跨境物贸支点、国际班列集结中心、国家铁路多式联运基地。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北二环高速、广花快速路、华南快速路、流溪河等围合区域,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4479.46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在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物流功能区(铁路、港口)、产业功能区、商住发展配套区、综合配套区等功能组团。大力发展公铁、水铁等多式联运。集聚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保税物流、高铁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商贸会展、物流金融、科技服务(物流大数据)等生产性服务业,智能电器、智能家居、美妆日化、食品加工等先进制造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组织申报陆港型和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试点,支持申请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支持在枢纽设置海关、口岸、边检等服务,推动加快开行国际班列。有序推22进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内园区、重大项目工程的用地规划调整,推动落实周边产业组团、配套基础设施用地指标。推动大朗货站周边城市更新,启动大田铁路物流园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广州国际港)二期,研究启动高铁物流试点运营及广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配套码头建设。

5.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位于清远市) 

功能定位。依托京广铁路源潭站,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大湾区现代供应链枢纽和城市生活分拨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佛清从高速、湖城大道、京广铁路源潭站等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约 4107 公顷。

二、确定大型物流枢纽布局

大型交通物流枢纽共 10 个,包括白云神山物流枢纽、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黄埔新港物流枢纽、下元物流枢纽、花都港物流枢纽、花都狮岭物流枢纽、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小虎沙仔物流枢纽、从化明珠物流枢纽、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1白云神山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清高速、花莞高速公路,打造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高速公路物流服务创新示范高地、高端消费产业供应链管理和结算服务创新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白云神山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102.33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公路物流区、物流产业区、综合配套服务区等功能组团。发展公路物流、空地多式联运,实现干配分离,并为货物提供仓储、转运、分拨、调度等综合物流服务。集聚发展医药冷链物流、生鲜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综合电商、供应链金融、物流结算、物流大数据等现代物流产业,提供现代物流供应链综合配套服务。 

重点建设项目。结合花莞高速立交规划建设枢纽园区,建成高速公路专属物流园、综合电商和生鲜冷链产业园、品牌商结算供应链产业园、应急医药医疗流通产业园、数据中心产业园等项目。

2.广州高铁快运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广州南动车运用所、广州北站等,打造全国高铁快运作业基地先行先试点、全国高铁快运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广州南动车运用所、龙古路、动车街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26.27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高铁快运物流产业功能组团。重点发展高铁集装箱物流、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现代物流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推动落实枢纽用地,实施高铁快运基地项目建设。

3.黄埔新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黄埔新港,打造港口型物流枢纽、大湾区临港制造基地。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主要为广州开发区西区,规划总面积1350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建设智慧港航区、保税物流区、加工制造区、综合产业区等功能组团。重点发展水铁联运业务;集聚发展保税物流、冷链物流、港口物流等航运物流业,航运交易、商务办公等航运服务业,入境维修再利用、食品加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精细化工、日消品化工等临港先进制造业。

重大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黄埔港区新港作业区的环保、安全技术改造,推动港区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强海铁联运发展。启动宝石路、金华街“工改工”等西区功能提升行动。稳步推进黄埔港区老港作业区转型升级,结合南沙港区开发建设进度,有序推进货运功能转移。

4.下元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下元铁路货站、现状物流园区,打造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石化路、广园快速路、开发大道、护林路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264.83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铁路物流园、电子商务园、综合物流园等功能组团。大力发展铁路物流、电商物流(含跨境电商)、电商孵化、现代仓储、城市配送等服务。 

重大建设项目。推动下元铁路货站改造,强化铁路运输能力。加强现状物流园规范化管理,支持改造为高标准仓。

5.花都港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花都港区及二类口岸,为花都汽车城及周边产业园区提供专业化物流服务,打造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红棉大道、北二环高速、炭步大道、宝华路、赤泥大道等围合区域,规划总面积 3110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港口物流区、汽车制造产业区、综合产业制造区等功能组团,预留产业组团拓展空间。集聚发展港口物流、汽车物流、电商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产业,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皮革制造、电子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海关、口岸、检验检疫等综合性物流服务。 

重点建设项目。推动花都港河道疏浚和码头扩建,启动港口配套物流园区建设和乘用车研发项目扩建。

6.花都狮岭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京广铁路军田站,打造服务广州北部及珠三角地区的以生产、生活资料区域配送及展示交易为主的综合物流园区。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广清高速、珠三环高速、铁路西路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416.76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物流产业区、综合产业区、商业配套区和综合配套区等功能组团。重点发展公铁联运,集聚发展铁路物流、甩挂运输、电商物流、城市配送等现代物流业,皮具制造、精细化工等制造业。

7.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围绕南香谷产业园、物流园等,打造集电子商务、城市配送、快递转运、物流大数据等功能于一体的商贸型物流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增城开发区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92.45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南香谷产业园、现代物流园等功能组团。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快递分拨转运、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及商务办公、科技服务(物流大数据)、网络云端等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启动产业园、物流园扩建工程。

8.小虎沙仔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汽车滚装码头、石化码头、黄阁汽车城,打造国际商品汽车贸易中心和石化交易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南沙小虎岛、沙仔岛及广澳高速、凤凰大道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1984.76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汽车物流区、石化物流产业区、现代制造产业区、汽车产业区等功能组团。大力发展汽车滚装物流、石化产品仓储等现代物流业,新能源汽车、传统汽车、航运装备制造、石化加工等先进制造业。 

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及发动机建设项目,支持石化储运基地逐步向石化产品交易功能转化。

9.从化明珠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从化明珠工业园,打造集生产、商贸、城市配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型物流枢纽。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大广高速、城鳌大道、龙潭大道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2220.26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物流服务区、综合产业区等功能组团。发展电商物流、甩挂运输、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电子信息、消费类电子、建材五金、美妆日化、汽车零部件、医药等先进制造业。 

重大建设项目。续建电商物流总部、黄埔从化产业共建合作区启动区。

10.龙沙汽车物流枢纽 

功能定位。依托汽车产业园,打造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广州南部汽车创新中心。 

枢纽集聚发展范围。绕城高速、莲花大道、狮子洋等围合区域,物流枢纽集聚发展范围总面积 76.76 公顷。 

主导产业发展指引。集聚发展范围内,规划布局龙沙码头及配套物流园、汽车配套产业区功能组团。发展水水联运,重点发展汽车物流,支撑形成制造、研发、商贸、金融为一体的汽车产业链。 

重点建设项目。推动龙沙码头二期工程及配套物流园区、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及停车场建设。

三、建设物流骨干节点 

“十四五”时期,优先建设 9 个物流骨干节点,其中扩容提升鱼窝头、知识城 2 个物流骨干节点,新建龙溪、大岗、从化南、九龙、街北、钟落潭、太和等 7 个物流骨干节点。

土地利用策略优化

一、多样化创新物流用地供给方式 

(一)支持利用存量资源新增物流用地供应。按照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要求,加强物流设施用地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通过中心城区物流园区、批发市场、旧厂房、旧仓库、工业标准厂房和商务楼宇等存量资源的改造提升,建设物流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特色产业园。进一步结合物流园权属人意愿情况,进行物流园分区分类规划,提升物流用地供给效率。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在办理用地手续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鼓励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提高用地供给。对于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鼓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政府统租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用于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使用,增加物流用地市场供给。 

(三)优化新增用地供给。对全市规划的物流枢纽(园区)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予以保障。对属于物流仓储用地的,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

二、多措并举聚焦用地分类保障 

(一)规划引导“交通+物流+产业”的发展模式。通过“调存量、优增量”手段优化交通物流枢纽布局,及时将物流枢纽等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和建设。积极打造“交通+物流+产业”模式,形成城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保障特大型和大型物流枢纽用地。特大型物流枢纽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下落实用地。大型物流枢纽和骨干节点由各区按照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原则,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下落实用地。涉及码头所需的围填海用地,由其所在区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按照相关围填海政策要求统筹推进落实。 

(三)鼓励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都市型产业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发展和物流仓储空间,进一步增加对现代物流业态和农产品物流仓储用地的支持,大力发展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物流、保税仓储物流、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城市共同配送、逆向物流等物流服务。 

(四)保障物流基础设施用地。加强物流仓储用地保障,统筹布局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基地)、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冷链物流设施等用地,对纳入国家和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在用地安排上给予积极支持,优先安排整合物流业务的公共型平台和与工业、商贸业融合发展的物流项目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发展多式联运用地落实。支持应急物流设施和首末端物流设施建设,新建工业、商业项目和居住小区应规划、预留物流仓储用地和配送末端网点用地;将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技术标准,新建写字楼、居住小区应同时预留规划建设配送末端网点用房。

(五)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投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 10 亿元的产业项目;或在市物流枢纽规划布局的物流枢纽产业园引入投资额 10 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可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

三、加强物流园区用地规划管理 

(一)推动物流用地向已划定的产业区块集中。优先引导物流项目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区块向低碳、高效、集约型物流产业倾斜,引导中小型物流企业集中集约运营生产,提升物流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针对物流园疏解后用地,应优先引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现代商贸、新材料为主体产业进驻,实现产业业态有效提升。 

(二)规范现代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服务。统筹考虑包括物流园区及周边道路管网水电及信息自动化网络等基础设施用地,支持鼓励物流园区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在园区或周边融合发展,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制定合理的物流用地使用年限,鼓励物流企业加大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基础设备建设投入。严格控制配套设施用地比例,提高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三)强化现代物流园区发展用地保障。对全市规划的物流枢纽(园区)范围内的物流设施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予以保障。对属于物流仓储用地的,鼓励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甲级仓储、智能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在规模化物流园区集中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支持充分利用机场噪音区、交通枢纽周边碎片化边角地发展现代物流服务。提高物流项目用地强度,新建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 2.0,研发总部类参照同等地区的商办用地确定容积率。

(四)支持物流用地复合开发。鼓励土地兼容使用,鼓励建设用地从单用途的模式转向多功能、多用途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鼓励发展电商、集中采购中心和第三方物流配送等现代化生产经营方式。适当提高物流园区内容积率,鼓励建设高架仓,推动物流用地立体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探索物流用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推进物流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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