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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这次一共5个公租房项目,已经分配过一波,这属于排名靠前的家庭(前2000)还没选完的房源,不是房子质量或别的问题,只是因为家庭人数,个人需求等原因等啥啥放弃的,大家可以放心认租(这一批认租公租房家庭,不收财产限额的要求)

这段转载自官网22年12月12日官网链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http://www.baoan.gov.cn/bajshej/gkmlpt/content/10/10335/post_10335204.html#5445

(四)万科翡逸郡园(16套)

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社区新沙路与环镇路交汇处,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16套,均为建筑面积约50㎡的二房。

万科翡逸郡园基准租金为14.3元/㎡·月。

(六)羊台苑一期(76套)

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官田社区黎光一路北侧,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76套,其中,建筑面积约35㎡的一房36套,建筑面积约50㎡的二房19套,建筑面积约65㎡的二房10套,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11套。

羊台苑一期基准租金为13元/㎡·月。

(八)联投嘉苑(12套)

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富路与立业路交界处,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12套,其中,建筑面积约65㎡的二房8套,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4套。

联投嘉苑基准租金为14元/㎡·月。

(九)满京华云著花园(29套)

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社区松瑞路与艺展二路交汇处,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29套,其中,建筑面积约37㎡的一房25套,建筑面积约62㎡的二房4套。

满京华云著花园基准租金为18.44元/㎡·月。

(十二)源和苑(30套)

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宝源路与延康路交汇处,为腾退住房。本次配租30套,其中,建筑面积约65㎡的二房10套,建筑面积约85㎡的三房20套。

源和苑基准租金为20.5元/㎡·月。

原标题: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发布日期:2023-02-06

根据《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有关规定,已安排选房排位第1位至第2000位的选房家庭选房,现就排位第2001位及以后选房家庭的选房安排,补充通告如下:

一、选房有关事项

(一)剩余房源情况

本次剩余房源包括万科翡逸郡园、羊台苑、联投嘉苑、满京华云著花园、源和苑5个项目共68套住房(详见附件1)。

(二)选房签约安排

已无可选意向房源的递补家庭,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第一批选房名单为递补家庭选房排位第2006名至第5000名有以上项目认租意向且仍有剩余房源的选房家庭,具体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2。

如有剩余建筑面积约80㎡的三房房源,将安排第二批递补家庭选房排位第5000名以后的五人及以上家庭进行配租,具体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3。

(三)选房时间

选房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至10日9:00-10:30、10:30-12:00、14:00-16:00、16:30-18:30。具体选房排期及场次安排详见附件4。

请选房家庭严格按照所在场次时间,提前30分钟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迟到家庭可在当日18:00前申请补选一次,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18:00仍未到场并申请补选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选房地点及方式

选房地点安排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

选房方式为合格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意向房源对应配租面积标准的住房,剩余房源情况可查看选房结果通告。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五)签约

认租家庭选房后,应于当日在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建设局二楼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无法到场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成年共同申请人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详见附件5。

二、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85901800(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一楼信访室。

深圳市宝安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三、重要提示

(一)合格家庭中,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非共同申请人的其他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具体见附件2-3的说明。

因场地有限,选房家庭每户限主申请人1人进入选房现场。

(二)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的;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选房当天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布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情况,请选房家庭及时留意相关信息。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六)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承租家庭的信息进行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承租人存在不实申报、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清退并处罚。

附件:1.剩余房源明细表

2.第一批选房名单(第2006名至5000名递补认租家庭)

3.第二批选房名单(第5000名以后的五人及以上递补认租家庭)

4.选房排期及场次安排表

5.选房服务指引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3年2月6日

原文链接:

http://www.baoan.gov.cn/bajshej/gkmlpt/content/10/10410/post_10410527.html#2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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