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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行为的通知》;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
通知明确:
一、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
二、严格执行注销制度,对中介机构(中介人员)发布不实等违法违规销售信息的、协助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的,我局将注销其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三、严厉倒查因违规销售行为引发群访群诉事件,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关停网上交易系统(锁盘),一经查实存在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严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的主体责任和履约责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本市、区房地产相关政策规定,遵循市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行业良好的营销秩序。
五、严肃开展整顿工作,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乡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整顿工作,对于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根据《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关于信用平台评分考核与备案资质证书信用等级挂钩的通知)纳入行业诚信体系管理扣分处理,依职责需移交职能部门或应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通知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