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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中关村(000931.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国美控股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国美控股持有的中关村股份于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 月 3 日期间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减持数量为 1,562.10 万股。其中 1,022.34 万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认购,占中关村总股本的 1.36%。国美控股未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国美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国美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