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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福星股份(SZ000926)发布关于为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洪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山房地产、债务人、承租人)与武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租赁、债权人、出租人)共同签署《所有权转让协议》、《售后回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上述合同约定,洪山房地产接受武汉租赁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的租赁本金,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当前行业正常水平,公司为上述债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以其持有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2%的股权作质押。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董事长)审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在授权期内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不超过200亿元担保(含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上述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洪山房地产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获得从福星惠誉经审批担保额度内调剂人民币20,000万元。福星惠誉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本次调剂后剩余担保额度为58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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