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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据宿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宿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于10月10日印发实施。

新政提出,实行商品房“优质优价”管理,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及市场变化情况合理定价,切实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购房者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同时,拓宽保障性房源筹集渠道,属地政府(管委会)可购置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对房地产去化周期偏长的项目可购置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立房票购房“房源信息库”,推进房票全城通兑,有效满足被征收群众多样化安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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