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湖北日报
农村新报讯(记者罗雪珊、通讯员马煜、王柳、吴军霞)近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有多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成为了“问题少年”,在对这些孩子进行了社会调查与监护评估后,4月1日,该市人民检察院对这些孩子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一场“临界预防”活动。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临界预防”全称未成年人临界行为预防,是指对参与犯罪,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未成年人,以及有过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未成年人,适用一系列刑罚替代措施,开展帮教预防等工作,以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并预防犯罪的目的。
活动中,检察官对相关监护人进行了训诫,并依法送达了《督促监护令》,针对家庭教育失当、监护不力、疏于管教等问题,提出重点监护举措,告诫家长认真分析自身在教育孩子上存在的问题,更新教育理念,改变教育方法,加强监督保护。
潜江市检察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员李清与潜江市心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肖娜共同为家长和孩子进行了一次家庭教育指导讲座,结合新颁布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围绕面对青春期的孩子应当如何管教、如何加强与孩子的沟通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指导。
“我和孩子妈妈常年在外打工,对他长期缺少陪伴和教育,导致目前上高三的孩子成长为不服管教、惹是生非的‘问题孩子’,我也很自责,却感觉无计可施。”“我明白了监护的真正含义就是监督保护,他刚刚也说愿意去专门的矫治教育学校,我相信以前阳光的大男孩一定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活动最后,检察官组织孩子与家长进行了一场心灵对话,孩子与家长敞开心扉各抒己见,现场气氛温馨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