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辽宁日报

4月18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加快推进我省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今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贸促会、省税务局等部门,组建辽宁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通过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和合规整改进行监督、评估,以案促改,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为试点地区,我省检察机关一年来先后办理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案件50余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重点在建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为此,我省制定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从法律、财务、生态环境、税务、金融、市场监管等多领域中选任专业人员,组建省级层面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第一批省级专业人员名录库人数在30人至50人之间。

立好“规”,督促“改”,促进“治”,提升“效”,在做好第三方监督评估基础上,检察机关严格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省检察院要求,案件进入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后,检察机关不能做“甩手掌柜”,要更加注重立足监督办案,依法能动履职,切实找准案件背后暴露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沟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防范相关案件再次发生,促进从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促进系统治理、诉源治理,必须落实第三方机制运行重点环节审查把关责任,严防“虚假整改”“纸面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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