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网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浙江省级34个责任部门单位将围绕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提升5项重点举措,完善残疾预防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重点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实施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项目,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加强疾病致残防控,重点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和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伤害致残防控,开展学校、幼儿园、社区、家庭儿童伤害综合干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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