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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合肥日报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7月13日起,市运管中心与全市52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陆续签订《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据了解,《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安全责任对象、安全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市运管中心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督查,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稳定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记者 黄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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