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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黄晖)控时降音,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占用公共道路,不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这样的广场舞活动,你欢迎吗?
记者8月4日从河南省体育局获悉,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省体育局决定在即将到来的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大力宣传、倡导静音广场舞等文明健身活动,并针对近年来反映比较集中的广场舞、健步走“扰民”问题,向广大健身爱好者发出了《“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
“近年来,‘广场舞、健步走’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其‘扰民’问题也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规范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的开展,河南省体育局提出‘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的倡议,请大家共同遵守……”《倡议书》写道。
要健身更要文明健身。在具体的行为准则方面,《倡议书》提出——
控时降音,文明健身。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建议夏季在21:00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30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遵纪守法,加强自律。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有关部门依法管理,不得以经营为目的,排斥他人自愿参与锻炼,活动场地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此外,《倡议书》还提出,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还应崇德守礼,爱护公物,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