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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

进入汛期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强化风险意识,加强水环境质量监管,统筹安排,严密防控污染源,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

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利用水生态环境指挥调度平台,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溯源、交办和反馈;加强39个水质预警站的作用,并加密手工采样监测频次,加强上下游联动,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发现水质超标情况,分段定位,排查污染源,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定期对主要河流开展巡查检查,重点排查河道、湖底是否存在淤积底泥,水面及两岸是否存在垃圾、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水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重点对降雨期间利用雨水口排污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办和通报,防止企业汛期偷排、超标排污等恶性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企业汛期水环境安全工作。

同时,坚持源头治理,梳理全市污水排放重点行业企业管理名单,在日常监管中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企业污水设施运行情况、出水水质达标情况、雨水收集情况、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加大污水处理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督促污水处理厂提前加大收水量,腾出管道余量,加大运行负荷,做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白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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