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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到小松镇丹溪村少共国际师石城阻击战旧址了解有关情况。
近年来,石城县检察院致力于保护开发红色资源,注重将古村资源与红色资源融合,努力走出了一条“红色+古色”的资源保护利用的路子。
今年9月,石城县检察院围绕红色、古色这两大重点领域,对部分古建筑、红色旧址消防安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经调查发现,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内存在游客吸烟现象,未按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在明显位置未设置严禁烟火消防安全标志。文物建筑内堆放大量烟叶、柴草、爆竹等易燃物品,电线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而穿管直接缠绕在木制梁柱上,严重影响了古建筑与红色旧址的消防安全。
该院针对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参加公开听证会。该院办案人员就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职责划分进行了讨论,并就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和保护利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该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受到县人大代表、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许安帮高度重视,在石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许安帮代表正式提交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和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建议转交县相关行政机关,抓好落实,解决问题。
该院根据听证意见,向县案涉行政机关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县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多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向财政主管部门争取建设、修缮资金470余万元。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全县共计新增灭火器60余个,新增“严禁烟火”安全标识牌80余个,安装智能烟感探测报警器20余个,有力地排除了消防安全隐患。
近日,该院干警邀请县人大代表、石城县琴江镇兴隆村党支部副书记许安帮到现场“回头看”检查督促。许安帮先后到少共国际师石城阻击战旧址、陈联围屋和通天寨大畲民居整改效果后说:“我提出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和保护利用工作的建议,很快得到检察机关重视,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县相关文物保护部门认真履职,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工作,为我县红色、古色资源保护筑牢了消防安全防线,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检察建议+代表建议带来的是1+1>2的成效!”(文/王小清 图/姚卫东)
现场检查旧址内消防安全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消防安全情况。
办案干警听取通天寨大畲古民居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