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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开封12月17日电(石国庆)12月16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故意伤害一案。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共同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就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出示了有关医疗票据等证据;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及其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进行了最后陈述。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被告人、被害人亲属等旁听了庭审。鉴于本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法庭宣布将定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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