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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煜兴通讯员乔晓慧)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自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创新管护“五项”机制,构建小型水库管理新格局。截至目前,我市43座小型水库均划定了水库管理、保护范围。
近年来,我市在编制印发《邢台市“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总体谋划部署小型水库管理改革工作的过程中,在现有山洪灾害预警预报设施基础上,新建雨水情测报设施6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17座,进一步完善了小型水库管理设施。坚持“用足上级资金、配好县级资金”的经费筹措方式,2022年全额落实中央、省级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资金355.9万元,筹措县级各项配套资金429.53万元用于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程设施专项维修养护、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为水库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2021年和2022年,县级水务部门均与第三方签订购买服务合同,采取定期考核、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管护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每季度考核得分与支付费用挂钩,推动全市小型水库整体面貌、管护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