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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见习记者 王刚)近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表彰四川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决定》对四川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优秀人民警察进行表彰,我市公安系统5个集体和13名个人被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其中,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公安局”称号,达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政治处、大竹县公安局石河派出所、开江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被授予“四川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王安静被授予“四川省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达州市公安局代欢、达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曾璐、达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瞿洪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巡警大队张成、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李何军、达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治安大队张欢、万源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王超、万源市公安局竹峪派出所杨加春、宣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尹万旭、大竹县公安局网安大队饶德勇、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龚伟、开江县公安局新宁派出所吴应均被授予“四川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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