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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节水扶持政策

每年列支50万元用于节水载体建设

本报讯 (记者 张琪) “《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以立法的形式对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激励与保障进行了明确。”2月24日上午,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重点水利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张涛,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张涛介绍,《聊城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办法》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节水服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在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市财政明确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市、县节水载体建设。通过这些激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单位和个人在推进我市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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