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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

深化执法规范化 提升执法公信力

□本报记者 闫振宙 通讯员 赵旦

近年来,甘肃省嘉峪关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监督,树立执法形象”三大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管理,完善执法制度,夯实执法基础,全方位、多角度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

嘉峪关市公安局根据一线实战单位需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拔基层业务骨干等组建教官服务队,先后举办了现场勘查培训班、“刑专系统”培训班、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培训班和新警综平台学习培训班等多警种、多类别、多批次的专业培训,辅导民警4200余人次,全面提升民警辅警执法执勤能力和水平。

嘉峪关市公安局坚持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办案民警、法制员、科所队长、法制部门、市局分管局领导),建立了“周建议、月通报、季分析、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执法监督体系,健全案例指导、卷宗点评机制。对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审核,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办案区音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日常执法巡查监督,落实法制全流程监督工作制度,确保案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

嘉峪关市公安局将法制审核前置,调整了法制审核程序,使审核监督“下审一级”,规范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集体讨论案件程序,统一了全局自由裁量标准,切实解决了同案不同罚的问题,确保每个执法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紧紧围绕处警、受案、立案三个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反馈机制,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媒体、舆论监督,广泛听取、认真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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