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相关精神,依法行使人大职权,破解镇江产业发展、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问题,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年之初作出《关于推动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发展,更大力度实施产业强市战略的决定》,全力助推镇江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精准选题:聚焦中心工作、回应代表期盼
今年是镇江市委明确的“项目攻坚突破年”,“推动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也是镇江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最集中的呼声期盼。镇江市人大找准党委工作与代表声音的契合点,将党委意图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转化为全民意志,明确了“项目攻坚、服务企业”的《决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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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既落实党委决策也呼应代表声音。在《决定》方向的选择上,与镇江市委“攻认识提升之坚、攻招引建设之坚、攻主体培育之坚、攻作风改进之坚”等部署保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决定》内容的设定上,对镇江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产业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议案提出的“优化招商政策机制、加强项目服务管理、深化园区改革赋权、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等建议逐条细化明确,保证了党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代表呼声期盼得到充分回应。
另一方面,既立足当前实际也着眼长远发展。不仅将当前“项目攻坚”作为《决定》的关键内容,聚焦制约项目、企业达产达效、做大做强的堵点难点问题,逐项细化明确具体路径举措,更对“实施产业强市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需要长期持续推进的决策部署,从强化顶层设计、营造发展氛围等方面提出意见,做到以每个项目、企业运行的好转,保障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以顶层设计、推进机制的全面优化,推动未来镇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点穴监督:聚焦薄弱短板、逐项开方抓药
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增强系统观念,全面系统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环节,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提升。《决定》制定过程中,镇江市人大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项目攻坚、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的“疑难症结”,从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环境两个方面“对症下药”。
一方面,聚焦“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提出“四项任务”。在梳理以往调研监督中项目、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赴各地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各板块、部门、企业、代表和人大联系点的意见建议,梳理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载体、营商环境四个方面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明确了“强化项目招引、加快项目建设、建强开发园区、服务企业发展”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促进产业项目招引建设和服务企业发展取得突破,为市场主体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另一方面,彰显“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明确“三个责任”。立足人大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的责任使命,对“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出专题部署,立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三个机关”的法定职责,分别明确“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大力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三个责任”,以更优的法治环境,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为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布局:明确各方职责、汇聚最强合力
无论是项目攻坚、服务企业,还是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推动高质量发展,不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更是全社会的责任。《决定》制定过程中,镇江市人大始终立足“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定位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多视角、多层面、全方位谋篇布局、凝聚合力。
一方面,明确监督对象责任。注重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的有机结合,在《决定》中对各级政府“健全完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优化工作机制格局”和各相关部门“围绕关键环节、薄弱短板、难点问题主动作为”,以及行政执法、司法、监察机关的相关责任进行明确,既将《决定》作为监督对象改进工作的“路线图”,也作为人大开展监督的“作战书”。
另一方面,注重聚合社会力量。发挥人大职能,率先擎起助力发展的炬火,提升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没有旁观者、局外人,人人都是参与者、战斗者”的认识,明确各级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既是监督者、又是服务员的责任;增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板块、上下级人大等各方面的协作联动;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四敢精神”,为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汇聚磅礴力量。
下一步,镇江市人大将开展“帮项目攻坚、让企业敢干”专项工作,多措并举开展系列调研监督,推动《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以高质量、高效能、高水平的人大履职,助推经济运行率先实现整体好转,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