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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如何在小区里面安全停放和充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群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住建局物业科科长蒋建省介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创城办印发了《市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对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居民参与、智慧运营”模式,由投资单位建设、管理和运营或由居民自行建设管理。“建设主体是多渠道的,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建、小区物业可以建、第三方也可以建,确实没有投资主体的,市城投公司也可进行集中建设。”蒋建省说。

如果小区居民有需求,可以向小区物业、街道社区反映,在调查摸底、选址公示后,将根据小区实际进行建设。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仝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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