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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太仓海事局与宝山海事局签订《沪苏交界水域船舶污染应急联动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地海事部门将建立应急联络机制、联合保障机制、联合处置机制、联合演练机制等应急联动合作制度。

协议规定,双方在应对水上船舶污染事件时,应及时互通信息,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共同推动物资装备、专家队伍等应急资源的合作共享,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和现场救援能力。

本次协议的签约地即位于上海陈行水源地保护区的长江原水厂。据了解,太仓浏河口水源地和上海陈行水源地均位于苏沪交界水域,都列入“长江流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其中,太仓市长江浏河口水源地,配套建设总库容量1742万方的应急水库,能应对最长连续不宜取水天数25天,现状取水规模70万方/日,水源地供水人口约90万人。近年来,太仓海事局查处了多起船舶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排放船舶污染物的行为,该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进沪苏海事一体化建设,提升苏沪交界水域船舶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时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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