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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30万3年分文未付

莱阳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周艳) 近日,莱阳法院发布一则执行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黄某欠款30万,法院判决至今已有3年,但其分文未付。

本案中,原告莱阳某建筑公司给案外人供应混凝土,案外人欠原告混凝土款,被告黄某又欠案外人30万元。三方协商,由被告代案外人偿还原告30万元。后因被告未付,原告公司诉至莱阳法院。莱阳法院于2020年7月10日做出判决:被告黄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欠款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004元。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向莱阳法院申请执行。经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黄某于2021年7月21日到庭,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承诺付款,后于2022年2月8日写下保证书,保证还款,但至今未还。经法院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有用线索,所以经申请执行人申请,莱阳法院决定实行悬赏执行。

在案件未结案前,凡向莱阳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黄某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十比例奖励举报人。同一线索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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