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2月26日,市检察院通报了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对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的17人决定起诉。

刑事检察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04人,不批准逮捕1050人;决定起诉6436人,不起诉1368人。其中,起诉人数排在前三位的罪名为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分别为905人、835人、799人,占起诉总数的14.06%、12.97%、12.41%;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5092件6793人。2021年,检察机关对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批准逮捕4人,决定起诉17人。

民事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53件,提出抗诉18件;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件,提出检察建议50件,法院采纳50件;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8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法院采纳64件(含往期)。同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6件,经审查支持起诉21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57件,法院已采纳108件。

行政检察方面,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57件,办结57件,抗诉后改判1件;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9件;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20件。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1件,其中民事类34件、行政类1177件。

此外,市检察院还通报了未成年检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的相关办案数据。(刘友旺)太原日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