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北青网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帮助74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
刘贵祥表示,2021年收案1.6万余件,结案1.2万余件,增幅均超过了20%,案件审理周期从2017年的平均577天大幅缩减至157天,减少420天。
“在案件审判理念上,我们一直强调‘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刘贵祥说,一方面对于没有经营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让其有序退出市场,及时释放盘活经济要素和资源,节省司法资源及公共管理资源;另一方面是充分发挥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制度的功能,及时挽救具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
据了解,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帮助74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充分体现了破产重整保市场主体、保就业的重要功能。
实习生 曲梓华 刘静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浩雄
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