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近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四支队九大队执勤民警在G4218雅叶高速雅康段开展日常巡逻时,查获一起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高速公安当场普法时,当事人董某(男,具有A2照驾驶证)气定神闲念叨“小事小事”“赶路还远又刚好遇内急,这多大点事”......彼时,行车道上车辆疾驰,盖过董某无力的辩白。
据悉,当天16时许,天全警组民辅警巡逻至雅康高速雅安到康定方向0045公里处,一辆川T***57的轻仓栅式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未开启双闪灯和摆放任何安全设施标识。见民警来,刚就近解决“内急”问题的驾驶员董某略显尴尬,也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并不文明,但他始终强调是自己因为不熟悉路况,嘴上一直念叨“小事、小事”。实际上,距离前方服务区仅有两公里。
民警核实董某驾驶信息后发现,董某驾龄长,具有A照驾驶资格。民警向董某说明,在高速公路上违停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雅安段近来进入雨季易发生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加之天气因素和弯道,视线受限,一旦出现险情和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且沿路禁止违停标志标语醒目,作为经验丰富的驾乘人员应该遵守规章、敬畏生命,具备最基本的安全意识。董某对民警的批评和教育表示认可,但得知自己将面临扣6分并处200元罚款时,直呼“图一时之快不值当”。最终执勤民警对董某开具了现场处罚决定书,董某表示会汲取教训,因小失大不可取,以后会做一名文明守法的“老司机”。
高速公安提示,2022年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将处以扣9分并处200元罚金的处罚。为规范驾驶行为、清除事故隐患,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违法行为。请广大驾乘人员,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文明出行。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杜文婷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刘永豪 图片 由交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