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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浙江日报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尤建明 通讯员 赖淼莲

退役军人及其配偶都可以建缴公积金。这是泰顺关爱退役军人推出的创新举措。8月1日建军节,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自去年5月当地率先推出退役军人建缴住房公积金以来,已有2400多人享受此政策。

助力泰顺退役军人安居乐业,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泰顺县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联合出台了专门针对县内退役军人建缴公积金的优惠政策。凡是泰顺籍退役军人均可按最低标准每月2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后,购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15万元到30万元,享受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今年我们又进行了退役军人建缴再升级,推出退役军人配偶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帮助其安居乐业。”泰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优化退役军人建缴服务,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专门设立退役军人建缴专窗,专人负责退役军人电话咨询、柜面答复、代办等工作。与此同时,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智能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的全覆盖服务。线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印制相关网络操作手册,分发于退役军人,开设退役军人公积金专项服务微信群,随时接收、答复退役军人关于公积金建缴、提取、贷款等各种问题;线下成立退役军人公积金服务小分队,定期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家中,开展政策宣传、现场收件、当场办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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