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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讯(李艳蕾)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为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窗口”和“桥梁”作用,立足窗口服务职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多措并举提升案管服务质量。
该院不断改善案管中心大厅接待区环境,在大厅接待区提供饮用水、报刊、笔纸等。案管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行为规范,用语文明礼貌,以“一句‘您好’、一个微笑、一杯热水”为常态化服务状态,做到人性化服务。为避免因突发问题让办事人员白跑一趟,该院组建案件管理部门和办案部门联络微信群,及时在群内更新送案标准、注意事项等。如遇到系统升级、故障、节假日等不能及时受理案件的情况时,在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为提高接待效率和水平,展示良好窗口形象,案管中心设专人专岗,通过现场接待、电话接待等方式接受律师阅卷预约,及时告知阅卷时间和来访律师查询信息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律师能够及时开展阅卷工作。同时,设置群众满意度调查表,让来案管中心办事的人员对接待工作作出评价。评价内容以接待大厅整体环境、工作人员态度、办事效率等为主要内容,评价标准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档,并设了意见建议栏,方便群众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作人员及时整理记录,中心认真研究后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