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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感谢!你们这种柔性执法太好了。”近日,刚刚拿到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一名项目负责人拉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水利局水保办负责人乐建东的手真诚地说。
据了解,东乡区水利局在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图斑问题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有关手续,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按上级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后才能拿到批复文件,但区水利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当即协调税务部门和项目单位,对其应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作出延后一个季度再行缴纳,免收滞纳金的决定,受到项目单位的肯定。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为,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该区在推进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过程中,一手抓综合治理、一手抓执法监督,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执法过程中实施“柔性”执法方式,使执法工作有力度也有温度,这是该区水利执法部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一种探索,通过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延后一个季度缴纳政策,在一定程度缓解了企业资金紧张局面,即没有减弱执法力度,项目单位的费用也能如实上交,形成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的转变。(饶方其 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