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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在先 端口后移

我市信用监管助企“诚”风前行

本报讯 (记者 曹天伟) 实施“信用+审批”模式,做到信任在先,核查端口后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经营企业“无事不扰”……2月15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的同时,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我市发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创新实施“信用+审批”模式,对信用好的申请人在办理审批业务时,以书面形式承诺已具备或在规定期限具备并能按要求交齐相关材料,审批部门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显著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红黑名单”、“联合奖惩名单”数据全面嵌入各级政务大厅,实现精准监管与审批便利双赢,2022年以来,共进行信用核查70万余次。

在事中监管环节,我市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截至2022年12月底,相关分级分类信息已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3万余条,全市已在交通运输、农业发展、工程建设、司法公证、金融服务、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共计32个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覆盖18个监管部门。

在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方面,我市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基础上开发了自动化联合奖惩程序,涉及30余个行业2800余条联合奖惩措施,目前已推送至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等26个市直部门运行,并已在度假区进行试点。通过该程序,可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资格审查等工作流程中快捷查询国家、省、市认定的“信用红黑名单”信息主体,并自动匹配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目前,我市通过该系统已累计查询企业信用状况1.5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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