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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天津讯 (通讯员 津组轩)分4期对384名乡镇党政正职、组织委员开展全覆盖培训,修订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3岗18级”薪酬体系,全面实施行政村星级管理……近年来,天津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主题培训,举办2期专题研讨班,对100余名市级有关部门和涉农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委主任等进行培训。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4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培训班4期,对555名乡村振兴示范村、经济薄弱村和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以及526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开展培训。举办2022年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岗前培训班,着力提升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者抓党建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选优班子配强书记。建立8000名后备村干部信息库,连续5年每年面向全国招录千余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持续加强教育管理和跟踪培养,推动各区采取“雏鹰培育”等措施,搭平台、交任务、压担子,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生机活力。推动各区全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书记项目”,引导对标先进、提升本领、争创一流。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由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村干部由乡镇备案管理,对3520名村党组织书记和1.6万名村干部统一建档。健全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沟通会商机制,严格落实“九不能、五不宜”负面清单,对185名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296名村干部开展市、区、镇三级联审,严把村干部队伍质量关。
健全机制科学考评。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机制,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单列一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日常跟踪了解。修订《天津市村社区星级管理办法》,整合对村社区的各类考核,一并纳入星级考评体系,评定为无星村的,党组织和个人不得作为区级以上表彰对象,年度个人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治理整顿;连续两年被评为无星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诫勉,属工作能力弱的责令辞职,有效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政策倾斜资源下沉。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组织活动经费、服务群众经费。深入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工程,推荐宝坻区作为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区,推动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试点。指导做好3个美丽红色乡村创建工作,从市管党费中划拨专项补助资金,推动“重走方舟路”等项目落地,建成党性教育基地、引领乡村发展孵化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和有效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