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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王法官,我是老刘,我发现被申请执行人高某了,他现在就在家里,你们赶快来……”4月25日18时30分,电话铃声响起,召回了已经下班的执行干警。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法院第二执行实施团队干警立即组织人员,前往高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申请执行人高某曾因生意周转从老刘处借过款,后双方在法院产生了民事诉讼,高某一直未予清偿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被申请执行人高某应履行案款17000元,但因高某长期在外打工,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告知老刘终结案件的此次执行程序,同时叮嘱老刘,只要发现被申请执行人高某,请及时告知法院,于是便出现了刚开始的一幕。

被强制带到法院后,被执行人高某称自己没有收到判决书,也没有看到执行通知书,还不断质问法官凭什么审问他。执行法官耐心向高某予以解答。解答完后,执行法官询问了高某借款的事实及未还的原因,自知理亏的高某,态度开始缓和,执行干警随即要求其立即履行案款17000元。高某称自己只有7000元,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案款。时间已经是晚上9点了,执行干警在向主管院长汇报后,果断对被执行人高某宣布了拘留决定书。

就在执行干警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时,高某不淡定了,打电话让其朋友过来担保,称会在第二天下班前将剩余案款履行完毕,执行干警暂缓了对高某的执行。4月26日一早,被执行人高某将剩余的案款10000元交到了法院,该案执行完毕。(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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