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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日前启动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将围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工作成果显著、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的创建标准,在全区培养和树立一批质量高、实力强、社会影响力好的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双拥、支持双拥、参与双拥的浓厚氛围。
3月27日,自治区双拥办主任培训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2023年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相关工作。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任华摄
据介绍,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每4年命名一次。今年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从1月开始至7月结束,5月,将完成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的申报工作,7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
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拥军优抚处处长傅立安介绍,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是继承和发扬双拥光荣传统的重要抓手和强劲动力。此次将以创建模范城(县)为契机,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在全区掀起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双拥工作热潮,推动双拥工作经常化、社会化、制度化。
近年来,我区广泛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共创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军政军民关系,双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我区命名表彰了43个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72个双拥模范单位、70名双拥模范个人,营造了浓厚的拥军爱民社会氛围。2020年10月,全区16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单位”,拉齐尼·巴依卡、牟宗宝、帕提古丽·买买提等人被表彰为“全国双拥模范个人”。双拥模范典型激励和带动了我区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双拥实践,在全社会营造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