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收入保险试点方案》。根据《方案》,2024年起,新疆将试点棉花收入保险。
具体来说,棉农与经办保险机构根据棉花预期产量和预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预计收入,建立保险合同关系。
由于承保标的价格下跌或产量下跌等原因造成收入损失,导致棉花种植实际收入达不到保险目标收入时,经办保险机构启动理赔程序,向棉农赔付预计收入和实际收入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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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棉花收入保险试点的经办保险机构,将主动对接期货经纪企业、再保险机构等经营主体,积极通过金融工具等分摊风险,实现保本微利。
10月11日,采棉机在博乐市达勒特镇巴润古尔村的棉田里采收新棉。眼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30余万亩棉花全面进入采收期,当地群众抢抓农时加紧采收,确保朵絮归仓。赛永杰 摄
“其实,棉花收入保险就是2018年起实施的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的升级版。‘价格保险+期货’只能保棉花价格下跌风险,而收入保险既能保价格下跌风险,也能保产量下跌等其他风险,风险保障范围更广,保障水平更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外,棉花收入保险试点还改变过去“价格保险+期货”试点阶段“整县推进”的做法,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在满足规定的参保条件前提下,参与试点的县市棉农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收入保险,政府不做干预。
为积极引导科学植棉,促进新疆棉花提质增效,《方案》还将保险机构及其合作伙伴为棉农提供种植服务引入保险机构遴选的必要条件,引导保险机构参与棉花种植服务,形成棉农、保险机构、农业服务公司间的协作关系。
“棉花收入保险政策仅发挥平台支撑和框架约束作用,将自由选择权充分交给棉农、保险机构等经营主体。”新疆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胡方毅介绍,棉农通过参加保险稳定收入,保险机构通过再保险、套期保值等化解风险,农业科技服务公司通过服务帮助棉农提高产量和品质,各方通过合同关系可实现利益共享。
自治区将首先选择部分条件比较好的县市先行试点,具体为:塔城地区沙湾市、乌苏市,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哈密市伊州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尉犁县、轮台县,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叶城县。
在经办保险机构出具保单前,棉农应当全额向经办保险机构支付保费。自治区财政将对保费进行补贴,保费补贴由自治区财政厅通过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安排。如棉花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保费由棉农全额承担,政府不安排补贴。
据介绍,试点是为了探索棉花目标价格政策性补贴可替代路径,探索为棉农提供稳定基本收益的市场化收入保险新机制,化解棉花市场风险,促进新疆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