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买完后在商家这里10分钟左右就可以登记上牌,不用再专门为上牌跑一趟了,节省了不少时间,感觉特别方便。”石家庄市民张先生对“带牌销售”这项政策赞不绝口。
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5月1日起,石家庄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分步常态化推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在符合委托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经销门店购买电动自行车,可同步享受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此次“带牌销售”工作实施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经营主体,依自愿原则设立代办登记服务网点。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自5月1日起实施;其他各县(市、区)自6月1日起实施。
为方便市民购车、登记上牌,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已公示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共4批455家。
“只要商户具备能够独立开具发票、店内有视频监控、可设置车辆核验区、有保存车辆号牌的铁皮柜等条件,可以对商户‘即申请、即确认、即办理’,授予他们代办网点的牌照。”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检验师苏惠欣对记者说。
“消费者购买好车辆后,我们销售点可以帮助他们进行登记上牌。通过上传资料、现场车辆核验、人车合影等步骤完成上牌工作。”商户韩永勤告诉记者,消费者只需带好身份证和符合安全要求的头盔即可。
苏惠欣表示,下一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业务抽查和现场巡视,对全市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以及其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加强监管,确保网点的登记上牌业务规范办理,并且所有商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是获得“3C”认证的产品,实现群众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