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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3月1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超)3月7日,省发改委向湘潭市反馈《关于湘潭市县城(县级市城区)城镇化实施方案的复函》,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的《县城(县级市城区)城镇化实施方案》通过省发改委审核。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一县一策”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通知》,去年市发改委组织指导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编制起草了《县城(县级市城区)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全面对接省市重大战略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对标对表国省相关指标任务要求。反复征求意见后,由市政府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在多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上报省发改委。

《方案》明确了县城发展定位和要素保障支撑举措,提出了突出特色优势产业、网络型基础设施、市政设施体系、公共服务供给、历史文化和生态保护、辐射带动乡村发展等六大领域的重点任务。同时,还谋划储备了一批项目,为湘潭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打下基础。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会同市直部门统筹推进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县城城镇化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县城城镇化政策、资金和项目,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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