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细则》印发
拐卖儿童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反对拐卖人口行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强调,始终保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高压态势,拐卖儿童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
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
《细则》指出,卫生健康部门应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孕产信息向公安机关实时推送,进一步做好孕产妇出入院信息登记和身份核实制度,严禁以他人名义入院就医和分娩;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公安机关应严厉打击代孕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医护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儿童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医院或有关部门报告和制止,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婚姻登记发现有疑似拐卖妇女情形要及时报告
《细则》指出,民政部门应加强婚姻登记规范管理,明确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发现疑似拐卖妇女情形的,应当及时报告和制止。依法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加强当事人护照、签证等身份证件的审核,对当事人提供证件信息不明确的,应及时与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实,切实提高涉外婚姻登记的准确性,配合相关部门核查当事人婚姻信息,预防和打击拐卖妇女违法行为。
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
《细则》强调,始终保持打击拐卖人口犯罪高压态势,不断提高及时发现和侦破各类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及时解救被拐卖受害人。公安机关严格落实侦办拐卖儿童案件责任制。对拐卖儿童案件实行“一长三包责任制”,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专案组组长,全面负责侦查破案、解救被拐卖儿童、安抚受害人亲属等工作。案件不破,专案组不得撤销。
严厉打击虚假亲子鉴定行为
《细则》明确,公安机关负责开展来历不明儿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对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要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儿童落户关。严厉打击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法开展的虚假亲子鉴定行为。禁止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员的DNA数据信息。
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
《细则》强调,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受害人从事色情服务、淫秽表演及强迫劳动的单位和个人,公检法部门严格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对组织强迫儿童、残疾人乞讨,强迫未成年人、残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及利用网络对儿童实施“隔空猥亵”或者制作、贩卖、传播儿童淫秽物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卖淫以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的,坚决依法惩处;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婚姻中介机构。卫生健康部门要健全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制度,公安机关依法严惩盗窃人体器官、欺骗或强迫他人捐献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