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举报涉及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在甘肃省内从事成品油生产、销售违法犯罪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二、举报对象

1.非法经营加油站(点)以及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自备油罐(库)储存成品油的;

2.利用固定场所、流动加油车违法销售成品油的;

3.生产、销售无票、非标成品油的;

4.涉油在逃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的。

三、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核实无误,根据举报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程度、案件性质、涉案物品金额、罚没涉案物品价值等情况,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奖励。

四、举报渠道方式

广大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24小时举报涉油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涉案具体地点、介质、规模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相关单位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邮箱:cnpc8224@163.com

举报电话:0931-8448224、5155300

甘肃省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

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代印)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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